李璇谈李铁案庭审焦点,国家队主帅身份是否构成国家公职人员引争议

2025-11-03 10:18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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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足坛前国家队主教练李铁涉嫌受贿、职务侵占等案件庭审细节逐渐曝光,其中关于其身份是否构成“国家公职人员”的争议成为舆论焦点,知名体育评论员李璇在专题节目中指出,这一争议不仅关乎案件定性,更触及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核心矛盾,她认为,若国家队主帅被认定为公职人员,将对其行为规范、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产生深远影响,但也需警惕行政化思维对足球专业性的潜在干预。

庭审争议:身份界定牵动法律与体制博弈
据公开资料显示,李铁案庭审中,控辩双方就“国家公职人员”的认定展开激烈辩论,控方主张,中国足协虽为社会组织,但其管理职能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,国家队主帅的选聘、薪酬及职权均与行政体系紧密关联,符合《刑法》中“依法从事公务”的界定,辩方则反驳称,主帅职务本质属专业技术岗位,其职权源于合同而非行政授权,且足协去行政化改革已明确其市场化属性。
李璇在分析中提到,此类争议并非首例,早在2012年足坛反腐风暴中,前足协官员的“国家工作人员”身份认定便引发类似讨论,她援引法律学者观点称,司法实践对“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”的解读存在弹性,需结合具体职权、资金流向及行为性质综合判断。“若李铁利用主帅职权为地方俱乐部谋取联赛利益,其行为可能构成权钱交易,但这是否等同于公职腐败,仍需法律严格界定。”

李璇谈李铁案庭审焦点,国家队主帅身份是否构成国家公职人员引争议

体制困局:足协“双轨制”下的角色混淆
李璇进一步指出,争议根源在于中国足协长期面临的“双轨制”困境——既是行业协会,又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,国家队主帅的选聘虽由足协技术委员会主导,但程序常受行政意志影响;其薪酬结构中,部分资金来源于体育系统拨款,另一部分则依赖市场赞助,这种模糊性导致主帅角色在“专业教练”与“体制代表”间摇摆。
“这种双重身份在足球改革进程中尤为突出,”李璇举例称,“2015年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明确要求去行政化,但各级国家队建设仍被纳入‘体育强国’战略考核指标,主帅既要应对赛场胜负,也需承担政策任务,如归化球员使用、年轻球员培养等。”她认为,若司法最终认定主帅为公职人员,可能倒逼足协彻底厘清权责边界,但也可能加剧行政干预,与职业化改革方向背道而驰。

国际对比:职业化足球体系中的主帅定位
为佐证观点,李璇对比了足球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,在德国、日本等国家,国家队主帅均由足协独立选聘,职权严格限定于技术领域,薪酬完全市场化,司法案件均按普通雇员处理,而部分东欧国家曾因足协与政府绑定过深,导致主帅涉案时被纳入公职人员范畴,反而滋生体制性腐败。
“中国足球的特殊性在于,我们试图在计划体制遗产上嫁接市场机制,”李璇强调,“若简单套用公职人员标准,可能忽视足球行业的国际惯例,但若完全剥离监管,又无法遏制近年来频发的利益输送问题。”她建议参考国企改革经验,对足协委托管理事项实行“清单制”,明确主帅在球员选拔、商业合作等环节的权限红线。

李璇谈李铁案庭审焦点,国家队主帅身份是否构成国家公职人员引争议

舆论分化:专业自治与公共监督的平衡之辩
争议亦引发舆论分化,部分球迷认为,国家队代表国家形象,主帅理当接受公职纪律约束;而足球从业者多主张,过度行政化将阻碍专业决策,甚至加剧“外行指导内行”的痼疾,李璇在节目中展示了某知名教练的匿名采访:“若每场排兵布阵都要考虑‘政治责任’,谁敢接手国家队?”
对此,李璇提出折中思路:可通过立法单独界定体育组织特殊职务的法律责任,既避免泛化公职概念,又能针对性地打击腐败,明确主帅在球员选拔、赛事安排中收受利益属刑事犯罪,但技术失误不纳入渎职范畴。

改革启示:从身份界定到制度重构
李铁案庭审结果尚未公布,但其争议已超越个案范畴,李璇总结称,中国足球若想真正走向职业化,需从三方面破局:一是厘清足协与政府的权责关系,尽快完成“脱钩不脱管”的改革承诺;二是建立足球行业廉洁准则,对关键岗位实行终身追责;三是完善国家队主帅聘任合同,通过条款明确其法律身份与义务。
“法律争议的本质是制度困境的缩影,”李璇最后表示,“唯有通过深化改革,让足球回归足球,才能避免未来陷入更多身份迷思。”此案最终判决,或将成为中国体育治理转型的重要风向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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